学院车辆管理工作获上级部门表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28 作者:后勤服务中心 王振先供稿

    在交警莲湖大队开展的“2016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驾驶人、车管标兵评比”活动中,我院获莲湖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后勤服务中心李玮同志获“车辆管理标兵”称号、李爱花同志荣获了“文明交通驾驶人”称号。

    2016年度,随着港务校区后勤车辆数量增多,带来的车辆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在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的努力下,在交警莲湖大队的指导下,为实现安全行车目标,学院后勤中心建立了车辆和司机基础台账、交通安全教育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了各项安全规范及细则,完善了车辆交通安全预案,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和车辆管理人员及司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教育。司机爱岗敬业、文明服务、规范操作。车辆管理人员监管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检查、落实,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未发生责任交通死亡事故和肇事逃逸行为,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模范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受到了教职工和上级交管部门的好评。

    2017年,后勤服务中心将再接再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在车辆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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